甘发改服务〔2010〕123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消防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电气检测相关收费标准的请示》(甘消协第〔2008〕13号)收悉。经审核成本、现场查勘,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收费标准 (一)电气防火检测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为0,下浮15%。委托方与实施电气防火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此规定在以下基准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标准。 (二)基准价标准: 1、新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 (1)公众聚集场所:1.8元/㎡; (2)人员密集场所(除公共聚集场所):1.6元/㎡;其中,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0.5元/㎡; (3)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特殊建设工程:1.8元/㎡; (4)新建住宅楼、办公楼等:1.0元/㎡; (5)古建筑、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0.5元/㎡; 2、投入使用的场所 (1)公众聚集场所:2.0元/㎡; (2)人员密集场所(除公共聚集场所):1.8元/㎡;其中,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0.7元/㎡; (3)电力调度楼、电信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特殊建设工程:2.2元/㎡; (4)办公楼:1.2元/㎡; (5)古建筑、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0.8元/㎡; 3、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加油站、加气站装置按每枪200元收取;其他按2.0元/㎡收取。 4、临时供用电装置:每千瓦15元;只检测变配电室的变配电装置:每柜(台、箱)200元。 5、对初检不合格的超过3个月到1年之内复检的,按上述标准的30%收取复检费,3个月内复检的,按上述标准的10%收取复检费。 以上收费均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收取。一次检测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二、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含义,按照《消防法》规定解释。 三、实施电气防火检测的中介服务机构须取得甘肃省消防协会核发的《电气防火检测资质证书》,在收费前向省发改委申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四、本批复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2年,期满前3个月,你会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